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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后放环的三个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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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29 16:40 作者: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 浏览次数:

很多的产妇都会在产后选择放环,但是对于放环,产妇对它又了解多少呢?

    其实,“放环”是个小手术,不用住院。考虑“放环”的产妇,在了解放环的时间及所需要注意的问题等相关问题之后就可以到门诊手术室进行“放环”了。接下来就向各位产妇介绍放环的三大方面。

    一、“放环”后需注意的问题

    “放环”后应注意以下问题:头3个月内要注意“环”有没有脱落;休息12天,一周内避免重体力劳动,以免造成“环”脱落和出血;保持外阴清洁,一周内不要盆浴、同房;定期检查,一般“放环”后三个月、六个月、一年各随访一次,以后每年复查一次。

    宫内节育器的种类有很多,经过多年的实践改良,现应用于临床的节育器多为含铜或含药节育器,支架材料为塑料、聚乙烯、记忆合金等,有圆形、T形、V形、Y形及链条状等各式各样的外形。不同材质及不同形状的节育器各有特性,根据妇女的不同体质及需要进行选择,且需要手术医生根据产妇子宫的大小、形态以及以前“放环”的情况综合判断,选择合适形状和型号的“环”。

    二、“放环”后可能出现的不适

    由于对机体来讲宫内节育器是一个异物,而企图通过收缩来排出它就是子宫对异物的反应。因此,“放环”后就有可能出现下腹不适感、轻微腰酸、白带增多、阴道少量出血或月经量增多等现象。子宫对“环”的适应需要一个过程,这些不适一般会在三个月内逐渐消失,不需要特别治疗。

    三、产后“放环”合适的时间

    顺产产后即时、产后42天、产后满三个月、剖宫产后六个月,均可考虑“放环”。如果月经已经复潮,应在月经干净后37天“放环”;如果月经尚未复潮,应在排除妊娠后再“放环”。如果产后出现恶露不绝、子宫出血、产褥感染等不正常情况,要等疾病痊愈后再考虑“放环”。哺乳期间子宫腔较小,宫壁也薄,应由医生测量子宫,选用大小合适的宫内节育器。等到停止哺乳、子宫恢复正常后,还需更换一个稍大一点的宫内节育器。

    以上向各位产妇介绍的关于产后放环的需要了解的一些事。当你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放环,并且注意相关问题及关注放环可能出现的不适,再进行放环这个小手术时,相信就能安全有效避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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