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安盟完成2017年“生育关怀公益金”审核发放工作,惠及625户计生家庭。
兴安盟自2007年出台《关于建立生育关怀公益金制度的意见》,成为全区首家建立“生育关怀公益金”的盟市,采取盟、旗两级财政投入和向社会募捐的方式,年年蓄满10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生育关怀行动”。
2016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新修改的《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落实,做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调整衔接,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盟卫计委、盟财政局在原《兴安盟生育关怀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重新修订了公益金的发放对象和标准。对独生子女重大疾病;独生子女父母双亡;独生子女父母伤残死亡的家庭;农村牧区独女户、双女结扎户女孩考入本二以上大学的;因公致伤、致残、死亡和患有恶性肿瘤的计划生育干部给予2000-5000元不等的帮扶救助。
按照新修订的《办法》,2017年全盟共发放生育关怀公益金129.2万元,惠及625户计生家庭。自2007年兴安盟实施生育关怀公益金制度以来,共有3592户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共计805.8万元的生育关怀公益金救助。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的极大关心和厚爱,是顺民心、得民心、安民心、暖民心的民生工程。(兴安盟计生协 刘洛蒙)